美国科学家发现,通过对人大脑记忆的信息及其产生的脑电波的检测,可以确定其是否有犯罪嫌疑。
所谓“脑指纹”只是一种形象的说法,实际是指通过对犯罪嫌疑人大脑记忆的信息及其产生的脑电波进行检测,可以确定嫌疑人是否对案情及现场有详细了解,从而有助于判断嫌疑人是否有罪。目前美国的一些警察局已经开始使用这种新技术辅助侦查。
《环球时报》报道这种测试的科学原理时说:美国神经学专家劳伦斯·法韦尔发现,像电脑的中央处理器在接收或发送数据时会发出特定的声响一样,人脑在处理信息时也会产生相应的脑电波。这种脑电波被称为“记忆与破译立体脑电图反应”。
这种测试可以通过一个具体的场景来描述:当一名歹徒因持枪抢劫商店而被逮捕后,警察将一个附带电极的仪器戴到犯罪嫌疑人的头上。并在犯罪嫌疑人面前的电脑屏幕上播放犯罪现场的画面:如店主的头像、站在店中的一个打劫者和作案用的手枪等。嫌疑人即使故作镇静,也无济于事。因为当电脑中的画面与他记忆中储存的作案现场相吻合时,他的大脑就会回应出微弱的电波信号,警察就可以此为依据作出判断。
在实际使用此技术破案时,警察会挑选出一些只有罪犯和调查人员了解、从未公开过的信息,以判断嫌疑人是否无辜。比如,在检测时,先告诉受检人将要给他看一些凶器,但并不告诉受检人哪件是真正的凶器,是枪、是刀、还是棒球棍。当罪犯看到他在现场使用的凶器时,他脑内储存的记忆就会把它辨认出来,并产生与之相吻合的脑电波;如果受检人没有用过那件凶器,就不会出现对应的脑电波。
据报道,脑指纹技术已经获得了美国司法机关的认可,被美国科学界广泛承认与接受。这项技术的应用目前已有成功的案例,其中最有名的是艾奥瓦州的“哈林顿·特里谋杀案”,已被定罪24年的哈林顿,依靠“脑指纹”的结果成功赢得了重审的机会。
脑电波可以忠实地记录人在进行思考的过程,看到不熟悉的场面所得出的脑电波和看到熟悉场面发出的脑电波确实不同。
“脑指纹”果真有如此神奇?它的测试结果真的那么可信吗?它是一种足够准确的证据吗?带着种种困惑,本报记者专程走访了中国科学院心理研究所研究员尹文刚。
当记者将相关报道交给尹研究员时,他表示:“这是一项新的技术,能否有效的关键是是否能够通过一系列的验证。从内容来看,报道略有夸大的成分,实际上这种测试方法和测谎仪是一回事,只不过是用测脑电波的方式来测谎而已。”
尹研究员告诉记者:“既然要测有过犯罪行为的大脑的脑电波,就存在测试结果能否和平常的脑电波相吻合的问题。举例来说,假设杀人现场发现梳子和刀子两样东西,一样是他犯罪时用过的是阳性的,另一样是他没用过的是阴性的,当罪犯看到梳子他是没有任何反应的,当他见到刀子他会产生一系列的反应,比如瞳孔放大,心电波和脑电波出现异常等等。”
他表示,利用罪犯的脑电波来测试其是否有过的犯罪行为是可能的,实际上在正常人的头皮上贴上电极,大脑中正常的自发生物电也会生成脑电波图。利用人体自发生物电来诊断疾病在临床医学中已经有应用,其中最有代表性的就是癫痫病的诊断,患有癫痫病的人大脑中会经常出现高频放电现象。
而测试罪犯犯罪行为的办法则是诱发脑电波。诱发脑电波有很多种,比如灯突然闪亮或熄灭也会诱发脑电波出现异常,不过这是大脑正常的生理性反应。平时人们看书、看汉字等活动也会产生和具体活动相关的脑电波。
比如我们的大脑在看到“往面包上抹黄油和果酱”和看到“往面包上抹黄油和大楼”两句话时反应是不一样的,其中原因很简单,因为头脑中的常识告诉我们“大楼”是不能往面包上抹的,脑电波可以忠实地记录人在进行类似思考的过程。就此我们便不难理解,当罪犯看到熟悉的场面,会发出特异性的脑电波,看到不熟悉的场面所得出的脑电波和看到熟悉场面发出的脑电波是不同的。
“需要指出的是,电脑记录的脑电波图中,诱发出来的脑电波是深埋在自发的脑电波图里面的,脑电波波形图很乱很多,很难一眼就发现诱发的脑电波。这时研究人员通常采取的办法是多次诱发,由于普通的脑电波反复叠加时放大的倍数要远远低于诱发脑电波叠加放大的倍数,诱发脑电波将会在绘制出的波形图中突显出来。这时我们就可以确定被测试的人员是否面对特定的器物时反应同他人不同。”尹研究员补充说。
大脑如同一个黑箱还没有被人类完全打开,利用脑电波的测试锁定犯罪嫌疑人尚需时日。
目前用心电波和脑电波来测试人类心理仍比较复杂,较难把握,已经得到广泛的应用方法是通过观察瞳孔的反应来确定人的心理变化。
尹研究员举了一个很生动的例子,“英国心理学家发现,一般情况下,正常的男性看到异性的裸体照片瞳孔会放大;而女性则是看到母亲给小孩喂奶的照片,瞳孔会放大;而患有恋童癖的人却是看到光屁股的小孩瞳孔会放大。所以有过恋童癖的罪犯往往要通过这样的测试来看他们的心理是否恢复正常,如果他们看到光屁股的小孩瞳孔还会放大,将被继续关押,直至恢复正常。”
尹研究员强调说:“诱发脑电波来测试罪犯是否有过犯罪行为和测谎仪一样存在精度上的问题,大脑如同一个黑箱还没有被完全打开,人类对大脑的活动还不是很清楚。大脑可塑性很强,电子仪器不可能测出犯罪心理活动的全部情况。假如一个人意志很强,或是受过心理训练,我们就很难了解他心理的真实情况。倘若一个人不断地进行自我的心理暗示,达到一定程度后,甚至脑电波都会出现变化,即使对他熟悉的东西他也可能视而不见。”
谈及这种技术的应用前景,尹研究员表示,在宏观统计上来看,这种测试方法是有效的,单就个别案例来说未必完全准确。目前此项测试结果也只能作为判定参考,当前它的准确程度还不能和血型、DNA、指纹等侦查技术相比,尚需大量案例来证实其科学性。对此我们也不能苛求,毕竟这项技术为案件侦查开辟了很好的方向,也能提供很好的参考数据,相信在不断的探索中和试验之后,它会有更好的应用前景。
尹文刚,中国科学院心理研究所研究员,博士生导师。曾任英国伦敦大学高级讲师。1991年在英国伦敦大学学院心理系获博士学位,1983年在中国科技大学研究生院获神经心理硕士学位。美国APA会员,中国康复医学会康复心理学会副主任委员。
因脑指纹检测而获重审的谋杀案
1977年,19岁的艾奥瓦州人哈林顿被指控因企图盗窃汽车而谋杀了一名守夜人。处理此案的鲍塔瓦塔梅县法院认定指控成立,判哈林顿无期徒刑。2001年3月,法韦尔博士用脑指纹技术对哈林顿进行了检测。结果证明,哈林顿大脑中储存的记忆脑电波显示与案发现场的状况不吻合,因而证明,案发当时哈林顿根本不在犯罪现场。做了这项检测后,哈林顿递交了一份上诉书,要求根据新证据重审案件。在听证会上,脑指纹检测证据起到了重要作用。艾奥瓦地区法院法官裁定,法庭可以采信脑指纹技术检测的结果。去年2月26日,艾奥瓦州最高法院推翻了对哈林顿谋杀的原判,并命令重审此案。